三昇体育拟批准南渡江河口右岸海口段防洪堤达标改造工程(示范段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
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经审议,我局拟对《南渡江河口右岸海口段防洪堤达标改造工程(示范段)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》作出批复决定,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1年3月3日-2021年3月5日。
一、项目名称:南渡江河口右岸海口段防洪堤达标改造工程(示范段)
二、建设地点:海口市美兰区江东新区,起于海瑞大桥,终点于止麻余村
三、建设单位:海口市堤防工程建设管理中心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: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
五、项目概况:本项目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,拟改造防洪堤起于海瑞大桥,终点止于麻余村,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堤防进行加高培厚,将防洪标准提升至100年一遇;拆除重建堤顶巡视道路7.2km;堤坡防护工程10.2万m2。
六、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:
1、大气环境影响分析
(1)施工期
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粉尘、扬尘、施工机车尾气及燃油废气。施工现场运送土方、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密;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,设置排水、泥浆沉淀池等设施,严禁车辆带泥上路;施工现场出入口、加工区和主作业区等处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,对施工扬尘实时监控;开挖作业过程中,四周采取洒水、喷雾等降尘措施;遇到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,禁止进行土方施工,并采取防尘措施。尾气方面施工单位注意车辆保养,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。柴油发电机使用过程中将产生含NOX、CO的有害废气,由于本项目施工场地地势相对开阔,空气流通性好,燃油废气经空气扩散后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。
经上述处理后,项目施工期废气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。
(2)运营期
项目运营期不设备用柴油发电机、锅炉和餐饮,因此运营期不存在大气污染源
2、废水环境影响分析
(1)施工期
施工废水废水主要为机械车辆冲洗废水,经隔油处理后回用于场地和道路洒水,不外排。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再进入WSZ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深度处理后,回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洒水,不外排。
(2)运营期
项目运营期未设置卫生间,因此运营期不存在废水污染源。
3、噪声环境影响分析
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《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523-2011),昼间70dB(A),夜间55dB(A);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的2类功能区标准限值。
4、固废环境影响分析
(1)施工期
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;建筑垃圾运至海口市建筑垃圾消纳场,剥离表土用于复耕及绿化覆土回填,其余弃方运至弃渣场填埋;含油棉纱、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中处理;润滑油,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利用。
(2)运营期
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,收集后,交由环卫部门处理。因此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。
七、听证权利告知: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,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。
八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:
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
联系电话:0898-65686310;
通讯地址: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